凤凰房产 > 二手房 > 正文
二手房交易不成中介扣证不还 律师卖家也无奈
2009年10月27日 08:50  南方网  【字体:  】 【打印
 

 房价高企,买房难。身为律师的廖小姐没想到,她卖房也遭遇难题。8月14日,廖小姐通过中介公司找到一位买家并签订合同,将其在罗湖区金祥都市花园的一套房子以104万元的价格卖出,约定15天内付款交房,但时间过去两个多月,廖小姐仍没收到购房款。当她依据合同要求停止交易并拿回房产证时,却遭到中介公司拒绝。中介公司表示,夹在买卖双方中间很难做,仍力图争取帮助完成这笔交易。

卖方:付款屡延期

廖小姐介绍,她这套位于金鑫苑的套复式房约160多平方米。今年年中,她把房屋委托给该地段的地产中介恒基兆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为出售。8月份,中介公司找到了买家胡小姐,双方于8月14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04万元的价格成交,买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付清购房款。廖小姐先行收取了3万元定金,中介扣留3000元作为押金。

15天时间过去后,胡小姐没能交付房款。其间,廖小姐也与胡小姐一起去过银行办理过贷款手续,但始终没能贷款成功。廖小姐表示,主要原因是对方想贷到高过房价的款项,以便有充裕资金支撑。

时间拖延至9月10日,廖小姐无法忍受胡小姐的拖延,希望对方能给一个明确的付款时间。胡小姐答应在9月30日前付清房款,并当场签订了一纸《保证书》,承诺如未支付房款廖小姐可解除合同,没收定金,地产中介可以交还房产证。

不料,到了月底她催问胡小姐时,对方又表示希望她能再宽限一下。等到上周,廖小姐再也无法忍耐。她提出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按合同要求没收定金,并向中介公司提出拿回自己的房产证。

中介公司一边为双方协调,另一方面对廖小姐的要求,中介公司表示没有买方的同意,他们也不能将房产证归还。前日,廖小姐前往中介公司再次要求取回房产证时,中介公司叫来了买家胡小姐协调。双方话不投机,廖小姐当即报警。笔录之后,事件仍然无法解决。

 

二手房交易市场"一房三价'之怪状 病根何在?

对一个健康的房地产市场而言,“一房三价”也好,“阴阳合同”也好,都不是正常现象。既扰乱了市场秩序,使政府损失了大量税费,也增加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近年来,各地都采取了许多措施治理这些现象,但收效甚微。

<< 前一页12后一页 >>
Google提供的广告
相关新闻
业主论坛
家装日记
 
商讯

凤凰房产频道由战略合作伙伴房地产门户搜房网承建运营 联系我们:010-59306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