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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惊爆二手房交易潜规则 你被"潜规则"了吗
2009年10月27日 09:18  齐鲁晚报  【字体:  】 【打印
 

买二手房,看房前却要先与中介签署具有排他性的“购房服务中介协议”,看好的房子不能再通过别家中介成交。看房者认为,签完协议就不能再选择中介了是中介单方的 “霸王条款”,剥夺了看房者比价选房的权利;而房屋中介也大倒苦水,目前中介竞争如此激烈,签署排他协议为的也是牢牢抓住客户。

惹官司!

这家看房那家买

邴先生从一家房产中介看好一处房源后,却从另一家中介手中购到所看房屋。前中介以邴先生违反了双方签署的《委托中介购房服务协议》将其告上法庭。23日,四方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今年3月9日,被告邴先生到原告四方区一家中介寻找二手房源,并在该中介提供的《委托中介购房服务协议》上签名,协议中注明的房源信息为人民路235号的某户房屋。协议约定,若邴先生与中介方提供的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买卖房合同,就视为中介成功,如私自签订或其他中介代为签订买卖房合同,视为购房违约。当日,邴先生在中介的带领下看了房,此后再无反馈信息。3月13日,邴先生通过四方区另一家中介与原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于4月3日交纳中介费3500元。后来,前中介经原房主得知邴先生已通过其他中介购买了该房,认为邴先生违反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已构成违约。

四方法院判决指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中介费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认为,被告并非为逃避中介费与房主私下成交,而是通过其他中介居间购买。被告虽在原告提供的《委托中介购房服务协议》签名,但该协议系原告提供的格式合同,其中部分约定加重了被告的责任,并排除了被告的选择权利,应属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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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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